企鹅娜的姐姐,女博士,韩国人。
这将是美好的回忆。
A Blogholic.
A Chocolate lover.

1小时05分37秒

       周六那天从停车场出来的时候,我们前面的一辆车磨即半天也不走。道路狭窄,他不走,我们也走不了。后面的车越来越多,有些人开始示意了。 
       这个车主却很淡定,站在他的车边,一手拿着手机拨通电话,一手向大伙挥着说,“走不了,谁也走不了。”
       我们当时正赶时间,着急得很,估计后面十几辆也是同样的情况以及心情。
       好些人从车里下来,走到前面的那辆车,看看究竟出了什么事情。他正给110打着电话,“我停了一个小时05分37秒的车,这里收我十二块钱。” 
       这是停车场的规定,只要超一小时,不管超出多少,按一小时收费。好些停车场都这样。再说这个停车场是刷卡的,时间也不是人说了算。
       大伙儿都在劝,有的劝停车场收费大爷,有的劝他,有个女生以为他没零钱,还想帮他出钱,问他,“你还差多少钱?”
       那个车主,至少六十岁的样子,自称一名律师,号称他是在为我们讨回公道,改变收费很不合理的现状。他大声地呐喊,“你看,我开奔驰的,还在乎那点钱吗?”
       我看着他那副德行以及措辞,越来越生气,愈来愈着急,好想破口大骂,“你XXX,不是在乎那点钱,还能是什么?你就是在乎那点钱!” 
       他要是真想怎么着,他就不该耽误别人的时间,你跟一个收费的大爷较真有什么用?大爷好心让你走了,最后还得他自己掏钱呢,岂不是有病吗?
       最后,折腾了半个多小时,那位说是为百姓服务的的开奔驰的律师大爷,“乖乖地”交上了十二块钱,一走了之,不仅没有解决根本的问题,还耽误了大家的时间,并且丢尽了脸。
       虽然手机里有那位先生以及他爱车的照片,我就不发在这里了。现在社会“病人”太多,还是小心为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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